第一条 读者凭本人校园一卡通自助刷卡登录计算机,上机账号只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他人。读者可自行查阅馆藏各类电子资源及互联网资源。
第二条 读者应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计算机系统,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;遇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工作人员处理,由于不正当的行为造成电脑设备的损坏,应当照价赔偿。
第三条 保持室内环境整洁,禁止将食品和有色饮料带入室内,禁止吸烟、吐痰、乱扔废弃物。
第四条 自觉保持文明举止,注意衣冠整洁。保持室内安静,禁止在室内打电话或大声喧哗。
第五条 爱护馆内设施,禁止对本馆机器进行格式化、安装软件、更改系统配置、删除系统文件等操作。对污损、毁坏设备者将予以照价赔偿处理。
第六条 本阅览室不对读者存放在计算机上的数据负责,上机时请及时将有用信息保存在个人移动存储设备中。禁止对本馆计算机和其他设备所固定使用的电源插座、网线接口进行插拔,损坏接口者将予以照价赔偿处理。
第七条 读者应自觉遵守国务院颁发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和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。读者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。
第八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及设备制作、复制、查阅、散布反动、淫秽信息。
第九条 禁止利用本馆计算机玩网络游戏及大批量下载。
第十条 禁止占座行为,请自觉保管好个人物品,本阅览室不负保管责任。
第十一条 如发生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,在工作人员劝说无效的情况下,本阅览室将停止对违规读者当天的服务;违规情节严重的,将上报读者所在系或学院相关部门进行处理。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修订之日起施行,由图书馆负责解释。原《中央戏剧学院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使用规定》(中戏院〔2018〕134号)废止。
中央戏剧学院
2021年11月24日